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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一份检察建议让5832名贫困学生领到生活补助

2020-08-29 07:16: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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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8月29日讯 虽然已是早秋时节,但鲁西南大地的天气依旧非常炎热。日前,冒着酷暑,曲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梁玉志带着本院扶贫人员再次来到辖区贫困儿童小寒(化名)家里。“爸爸身体最近怎么样?”“快开学了,作业做完了吗?”一见到小寒,梁玉志就急着询问小寒及家里的近况。

  发现线索:贫困学生不了解生活补助的事情

  小寒是曲阜市人民检察院包保的一户贫困家庭的孩子。梁玉志依旧记得今年1月10日第一次来到小寒家的情景,“门前杂乱的扯着几根晾衣绳,院子里的路面坑坑洼洼,墙边有一间不足一人高的简易砖头屋架,孩子说那是厨房,可是连房顶都没有,下雨天便没法做饭。”梁玉志说,即便现在,回想起这个场景,自己仍忍不住心酸。

  据村里人介绍,小寒的父亲没有工作,整日酗酒,前几年,小寒的母亲不堪家庭贫困,离家出走,原本破败的家更是每况愈下。

  小寒成绩非常优秀,“即便没有一张像样的学习桌,在班级中,他仍旧名列前茅。”梁玉志说,即使如此,因为家庭贫困等原因,小寒的父亲还是屡次产生了让小寒辍学的念头。“一定要好好帮帮孩子!”这是检察长梁玉志的要求,也是该院扶贫人员的共同心声。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检察人员经常去看望小寒,给他送去学习桌、文具等学习用品,详细了解他的学习及生活情况。在一次交谈中,检察人员发现了问题。“据我们了解,对贫困学生,教育部门会发放一笔生活补助,可是,小寒和父亲都不知道这回事。”是把小寒漏掉了,还是教育部门没有及时发放?带着这个疑问,梁玉志安排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的同志尽快调查了解情况。

  调查了解:生活补助款确实未及时发放

  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的人员走访了部分贫困学生,了解到,2019年度,该市秋季学期生活补助金确实没有发放。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检察人员又先后到该市教育和体育局、扶贫开发办公室进行走访调研。

  据了解,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2019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有关要求,“从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参加走访调研的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的检察官孔锦介绍说,按照政策规定,小学住校生每人每年可领到1000元补助金,非住校生每人每年可领到500元补助金,初中住校生每人每年可领到1250元补助金,非住校生每人每年可领到625元补助金。

  对此,曲阜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也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求按照上述标准对贫困学生进行补助,由学校发放到学生提供的银行卡账户上,11月底前发放秋季学期补助金,5月底前发放春季学期补助金。

  通过调研,检察人员了解到,因教育部门、学校开展工作滞后,提出拨款申请延迟,应该于2019年11月份发放的生活补助款,直到今年1月才刚到教育部门的账户上。

  “数额不多,但是对于贫困家庭的孩子来说,有了这笔钱,他们的‘上学梦’才更有保障。”孔锦说,了解到具体原因后,他们提醒教育部门、学校尽快将生活补助款发放到贫困学生手中,以免发生失学辍学问题。

  制发建议:5832名贫困学生领到了生活补助款

  为了确保生活补助款发放到位,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一直关注着工作进展情况。可是,直到2020年3月,贫困学生仍未领到生活补助款。补助款为什么迟迟不到位?教育部门的回复是受疫情影响,该项工作再次出现了延迟。

  “受疫情影响,很多贫困家庭生活更加困难,像小寒一样的贫困学生有失学辍学的风险。”孔锦说,为了保障贫困学生的“上学梦”,他第一时间将情况向院领导进行了汇报,经过研究,该院及时向曲阜市教育和体育局送达了检察建议,要求该局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应依法落实学生生活补助政策,按时发放2019年度秋季学期生活补助金,保障贫困家庭孩子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在建议中,我们将中央、国务院有关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教育部、财政部有关通知要求以及当地扶贫部门的政策规定等进行了详细说明。”孔锦介绍说。

  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市教育和体育局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内部会议就具体发放问题进行讨论。期间,孔锦和同事们多次接到了教育部门的电话,对方详细告知工作进展情况。

  据了解,今年4月份,该市5832名贫困学生都领到秋季学期生活补助款,共计213万元,5月底前,春季学期生活补助款按时进行了发放。

  (通讯员 匡雪 王海容 宋秀梅 孔祥照)

 

责任编辑:谢学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