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实施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减免告知承诺制

2020-03-06 19:30:00 来源:东方圣城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3月6日讯 近期,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优化全市登记财产营商环境,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税务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减免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在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中实施登记费减免告知承诺制,企业签订《济宁市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减免告知承诺书》,承诺资产总额5000万元以下,从业人数300人以下,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以下的,即可按照规定享受登记费免收政策,减轻了小微企业经济负担、减少了开具证明等繁琐环节。

  下步,自然资源部门将利用新闻媒体、门户网站、明白纸、宣传页等多种形式,开展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减免告知承诺制宣传工作,尤其是在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明显位置要张贴、悬挂、摆放宣传材料,在收费窗口开展企业登记收费提醒服务,确保做到应免尽免。同时强化监管机制,在提升服务小微企业水平、保障小微企业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对失信违规企业予以公开曝光,充分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有效防范行政收费流失。

责任编辑:谢学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