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今年底实现“应登尽登”
鲁网3月11日讯 近日,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台《关于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的实施意见》,加快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工作。到2020年底,各县市区完成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权(地)籍调查,登记颁证率90%以上,基本实现“应登尽登”。
具体工作开展方面,对所有1986年6月25日后登记的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颁发的宅基地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继续有效,不重新登记;已登记的农村宅基地,农房所有权没有登记的,根据个人意愿办理登记;已完成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地)籍调查的,待完成农房所有权调查后,办理登记。
农村房地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后,对已完成房、地一体权(地)籍调查且具备登记条件的,完成房、地一体的不动产登记或换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未确权登记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作为加快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重点工作。
(据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责任编辑:谢学刚
- 济宁市兖州区成功创建“全国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新闻发布会召开2023-03-01
- 济宁“凝心聚力突破制造强市建设,加快塑造新动能构筑新优势”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3场)召开2023-02-14
- 济宁市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成果新闻发布会举行2022-01-24
- 济宁市试点推行“田长制”,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2021-12-09
- 济宁市持续优化自然资源领域营商环境,全力落实“六稳”“六保”任务2021-08-05
- 省地矿局鲁南院承办的2021年济宁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暨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培训班顺利举行2021-05-27
- 省鲁南地质工程勘察院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工作圆满完成2020-12-01
- 省鲁南地质工程勘察院承担绿色食品产业园启动区项目(勘察)项目2020-11-25
- 济宁探索实施“全链条”措施 系统遏制违法用地2020-09-03
- 济宁新基建来了 5G等项目优先保障用地2020-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