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5家药品销售公司须明码标价

2020-02-03 16:00:00 来源:济宁晚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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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2月3日讯 为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防控医药产品的供应质量和价格稳定,2月1日,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约谈了广联医药零售连锁、鲁抗大药房、辰欣大药房、康福大药房、明珠医药零售连锁等5家药品销售公司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业务主管人员。

  各企业须依法依规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药械价格、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尤其是防疫期间,必须防范不合格甚至“三无”产品流向市场。

  同时,要担负起企业的社会责任,加强对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医药物资的供给保障,制定防控应对措施,及时组织货源,通过保持原有渠道、拓展新供渠道加强保供,千方百计加大采购工作力度,保证货源充足,保障市场供应,确保防控工作的有序开展。市场监管部门将对借疫情防疫之机售卖不合格产品、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发“防疫财”“国难财”的不法行为毫不手软从严查处,给予最严厉的惩处。

责任编辑:靳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