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济宁分行全力做好银行业金融系统安全评估工作
鲁网12月2日讯 为切实做好2021年银行业安全评估工作,落实上级行金融业安全评估的精神,工行济宁分行严格按照《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办法》,早计划、早准备,早落实,提前谋化运筹部署银行业第七轮安全评估检查方案,紧紧围绕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对安全评估工作提出的目标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测,采取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切实提升安全防范能力,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可靠的安全保障。
一、全面开展安全自查自纠。该行采取现场查看、调阅电视监控录像、抽测等方式,认真对照公安部、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标准》几个方面(营业场所安全、业务库安全、自助设备和自助银行安全、守押安全、消防安全、计算机安全、案件防范、安全保卫基础工作)共90余项对全辖网点进行了安全评估自查,自查覆盖面达到100%,做到全面细致、不留死角、盲点,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对营业网点自助设备等各项综合防范能力进行安全评估,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实到每个细节上。
二、认真研究布置整改。该行针对自查自评中有些支行不同程度存在技防设备老化、消防维护设施不够完善等问题,及时地进行沟通提醒,对检查发现的强弱电线凌乱、接头外露不符合标准、插口开关松动问题,即时进行整改。研究布置了整改工作,并对其提出了整改要求:一是安全保卫职能部门要针对自查自评存在问题,制定详细的整改实施计划,明确整改责任。二是要加强对安全评估自查存在问题整改的协调和督导,及时掌握整改进程,及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跟踪督导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到位。
三、制定周密整改计划。该行高度重视安全评估自查自评整改提高工作,以此次安全评估为契机,把安全评估与安全检查有机结合起来,依据《安全评估实施细则》逐个网点进行摸底排查,对安全防护设施情况逐行逐项进行登记,并分类建立问题台帐。为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建立整改责任制,将整改责任明确到职能部门、支行、网点及具体责任人,强化整改责任意识,提高整改效率,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工作。
四、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认真按照公安部、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办法》及标准,增设重要目标防撬盗报警系统,清理疏通办公场所张贴注明消防安全应急通道、更换失效消防应急照明灯、加固离行式自助设备等防范设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了安全防范能力,为该行安全经营奠定坚实基础。(通讯员 王剑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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