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民政局全力保障困难群众疫情期间基本生活
鲁网2月3日讯 日前,市民政局下发通知,对做好低保、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疫情防控期间基本生活保障做出安排部署。
通知要求,要通过电话、微信等适当方式了解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等救助对象以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家庭情况,存在基本生活困难的,要通过发放临时救助金等方式进行救助,确保城乡低保人员、特困人员和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不受影响;要督促乡镇(街道)、村(居)和委托照料人落实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照料护理责任,落实定期探访制度,及时了解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身体状况和生活状况;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以及农村已脱贫享受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可根据需要直接给予临时救助。
另外,放宽临时救助户籍地申请限制,对因探亲、旅游、务工等原因在非户籍地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流动人口,由急难发生地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直接实施临时救助。
责任编辑:靳秋芳
- 1-10月,济宁市累计发放各类救助金15.02亿元2023-11-23
- 济宁: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力促社会救助扩围增效2023-10-30
- 济宁市改革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创新打造“济时救”救助品牌2023-10-13
- 济宁市社会救助工作:全面推进,扎实有效2023-10-13
- 今年以来济宁市社会救助领域:重点亮点关乎民生,惠泽受救助群众2023-10-12
- 济宁市高速交警一大队民警及时救助肠梗阻患者2023-07-26
- 济宁市“社会救助提质增效”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召开2023-07-20
- 济宁:打造品牌民政,共享品质民生2023-06-30
- 济宁市“爱眼光明行”救助项目启动2023-06-07
- 让爱无“碍”!济宁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提交“暖心答卷”2023-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