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以案释法“零距离 ” 庭审教育“敲警钟”

2019-03-21 14:32: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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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济宁3月21日讯 法槌敲响,庭审开始。320日上午,兖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庭审颜店镇袁一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梁某朋、原村两委委员兼村会计梁某旭贪污、职务侵占罪案。 

  到达庭审现场的,除了案件当事人、公诉机关工作人员和辩护律师外,旁听席上还坐满了由兖州区纪委监委组织来的各镇街担任区人大代表的村(居)支部书记、村主任。 

  为进一步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震慑力,2012年以来,兖州区纪委监委常态化开展党员干部参加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旁听活动。通过庭审旁听,以案释法,让党员干部“零距离”感受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的惨痛教训,以达到“庭审一案,教育一片”的教育效果,督促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防线。 

  在历时三个多小时的庭审中,旁听人员零距离观看了法庭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庭审过程,尤其在最后陈述中,被告人的忏悔让在座的村支书真切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的沉痛代价。惨痛的教训、愧疚的忏悔,将警钟敲进了在场的每一位村支书心坎里。 

  “参加庭审后,我真切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的惨痛教训,也让我对自己有新的反思,身为群众的“父母”官,要切实从群众的利益出发,时刻保持头脑清醒,坚决做到不拿公家一丝一毫、不贪群众一针一线。”小孟镇梁家村党支部书记李海龙说。 

  兖州区纪委监委负责人介绍,组织此次旁听庭审活动的目的,是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旁听者身临其境,将庭审变为法纪情境教育的大课堂,让旁听者“零距离”接受直观现实的警示教育,达到以案释法、以审促廉的效果。 

  “通过这场庭审,给我敲响了警钟。我也是一名村干部,他的案例可以时刻提醒我,要引以为戒,严格要求自己,做一名干净、担当的合格共产党员。”庭审结束后,新兖镇大雨住村党支部书记张新学感慨到。

    通讯员 张美荣 吴晓丹

责任编辑:靳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