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县纪委县监委:变庭审现场为“警示教育课堂”

2019-02-26 10:01: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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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济宁2月26日讯 “这次庭审给我敲响了警钟,让我对权与利的关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我将更加运用好手中的权力。”“作为村干部,我将以此为戒,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坚决不让权力受到腐蚀。”……参加庭审旁听的干部感触颇深,通过庭审深刻感受到了职务犯罪的危害,促使他们在思想上打好“预防针”、自架“高压线”、自设“防火墙”。 

  225上午,梁山县纪委县监委组织70余名有社区建设任务村的村干部和相关乡镇干部,参加了梁山县XXXX村的张某等二人职务犯罪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通过以典型真实案例“现场授课”,让旁听庭审的领导干部真切地感受到了法纪的威严和违纪违法带来的惨痛教训。 

  在庭审中,梁山县检察院指控张某等二人在社区建设期间,利用领加班费等方式,非法领取集体资金74900元和92950元,用于抵顶个人社区购楼款。经过控辩双方举证、辩论,被告人张某等二人当庭认罪。旁听庭审的领导干部全程观看了庭审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审理过程,切身感受法律的威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现场教学给参加庭审的党员干部带来了巨大的心理震撼。通过旁听庭审活动,极大地提高了警示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和震慑性,达到旁听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 

  庭审结束后,大家一致认为旁听庭审是一堂鲜活、生动的警示教育课,这种走进法庭零距离”“面对面的庭审警示教育活动,比文字或图片的展示更加具有震撼和时效,能够更加直观地感受到职务犯罪的严重后果,具有更加真实和深刻的警示教育意义。 

  通讯员 陈海新 

责任编辑:靳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