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村会计旁听“村会计”庭审现场

2019-11-01 15:11: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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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1月1日讯 “我曾经当过兵、立过功,不该有贪念,对不起自己年老的父母,感到非常后悔。”1031日上午,兖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酒仙桥街道琉璃厂村原支部委员、村会计刘某挪用资金、职务侵占、贪污一案。这是酒仙桥街道琉璃厂村原支部委员、村会计刘某在兖州区法院法庭上发出的忏悔。 

  为进一步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震慑力,区纪委监委组织各镇街40余名经济强村村会计现场参加庭审情境教育活动,以案释法,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增强自我约束能力,筑牢拒腐防变防线。 

  贪廉一念间,荣辱两世界。面对庄严肃穆的法庭审判,参加庭审的党员干部表情凝重,真切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的惨痛教训,内心受到了深刻的触动。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通过参加这次旁听现场审判,我真切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必将付出惨痛的代价,坚决不拿公家一分一毫,一定要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庭审结束后,漕河镇的一名村会计说。 

  兖州区纪委区监委始终重视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把以案释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作为警示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零距离”庭审情境教育引导广大农村基层干部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和法纪观念,引导基层党员干部做到“守纪律、讲规矩、存戒惧”。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全区500余名党员干部现场接受庭审警示教育。

    (通讯员 张艳) 

    

责任编辑:靳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