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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汶上县检察院多措并举推进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2020-10-27 16:22: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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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0月27日讯 今年以来,济宁市汶上县人民检察院全面落实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要求,综合提升控告申诉检察办案能力,规范执法行为,多措并举化解社会矛盾,在办案工作中注重法律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检察工作转型升级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扎实落实群众信访工作 

  该院将信访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业务工作来抓,牢固树立办信访即是办民生的理念,明确接访制度,对重大疑难信访案件专门召开信访会议研究讨论、集体决策。将群众等待答复的时间作为检验“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质效高低的标准,遵循“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原则,认真办理好每一封群众来信,做到答复100%,确保群众反映事项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应,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着力规范信访办理程序、规范应用信访信息系统,保障依法办理各类信访案件,打牢控告申诉检察业务工作基础。 

  完善信访接待工作。设置12309检察服务接待大厅,配备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安装安检系统、监控系统等安保设施,放置饮水机、纸杯、应急药品等司法便民设施,打造舒适、亲民的接待环境;制作接访值班表、来访须知、受案范围等检务公开展板,向社会公布通信地址、举报网址、举报电话、接待时间和场所,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转办、分流,及时答复;坚持依法规范文明接待来访群众,通过释法说理、心理辅导、情感交流等方式做好思想教育和情绪稳控工作,避免矛盾激化。 

  进一步畅通信访网电诉求反映渠道。疫情期间,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关闭、适时恢复了12309检察服务大厅来访接待工作,在特殊时期引导群众通过“信、网、电”方式反映诉求,解决问题,实现防控不耽搁,工作不掉线。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准确把握受理标准,符合条件的依法导入诉讼程序,努力提高民事行政监督案件审查受理数量。 

  开展国家司法救助,让群众感受司法“温情”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坚持以救急帮困、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为目标,主动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提供有效的司法救助,解决实际困难,充分彰显司法人文关怀,让群众切实感受检察机关的司法“温情”。 

  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完善司法救助政策告知、案件动态跟踪、救助效果评估等工作协作机制,全面掌握救助线索,统筹把握国家赔偿、本院违法办案控告申诉等业务与其他业务环节之间的关联性,实现“应助尽助”。如王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即由刑事检察部门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案件线索,承办人及时移送第五检察部。申请人王某与其子田某在汶上县南站镇前集村共同生活。王某为轻度痴呆偏重情形,田某为轻度精神发育迟滞。2018年以来,王某在汶上县南站镇前集村被李某多次强奸造成身体伤害,精神受到刺激,严重影响其生活状况。因王某、田某分别为精准扶贫户、最低生活保障户,王某尚需进一步治疗,李某未给予王某有效赔偿,家庭生活非常困难。第五检察部受理此案后快速办结,依法决定对王某进行国家司法救助,给予其救助金六千元,较好地缓解了其生活的迫切困难。 

  扎实推进司法公开,体现司法公信力 

  扎实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通过线上线下宣传、院领导公开接待来访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展现了检察工作的新成效。同时,结合宣传《民法典》、民意5来听等活动,检察干警走出院门,上街头、进社区,向群众宣传“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制度、12309检察服务中心职能,让检察职能走近群众身边。(通讯员 孙辉) 

责任编辑:谢学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