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推行林长制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长效机制

2020-04-16 14:52: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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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4月16日讯(记者 徐景春 王平)今天上午,济宁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济宁市林长制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全面推行林长制,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制度创新。这是继推行河长制、湖长制之后生态保护的重要举措。林长制是指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各级林长负责督促指导本责任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大问题,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记者从发布会中获悉,2019年11月,济宁市出台《关于全面建立林长制的实施意见》,以森林公园为主体,结合重点生态廊道,作为市级林长制管理区域。2020年全面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将重要自然生态资源分布区全部纳入林长制责任范围,初步建立林长制管理体系。

  

  据了解,2019年底,济宁市14个县(市、区)、149个乡镇(街道)林长制实施意见或方案全部出台。全市共确定4级林长9567人,其中市级林长10人,县级林长145人,乡级林长1748人,村级林长7704人。共竖立公示牌452块,其中,市级林长公示牌56个,县级林长公示牌64个,乡级林长公示牌370个,村级林长公示牌102个,基本明确了各级林长名单、责任区域和工作职责,全市林长制组织体系初步建立。 

  截至目前,全市市、县、乡、村四级林长责任区总面积21.86万公顷,已完成造林5684.8公顷,森林抚育5022公顷,生态廊道绿化201.3公里,山体绿化383.7公顷,开展生态修复工程13处。 

  济宁市林长制主要包括五大任务:一是加强生态资源保护。落实生态资源保护规划,严格执行生态红线、用途管制、生态效益补偿、自然保护地等管理制度,做好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控工作,保护森林等生态资源安全。二是加快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建设重点区域生态防护林带,开展义务植树和荒山造林攻坚行动,实施湿地和生态破损区域生态修复工程。三是推进生态资源合理利用,加快林业品牌创建,实施林业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森林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利用水平。四是强化生态资源科学管理,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全市生态资源“一张图”。五是严格执法监督,强化责任审计,推动生态资源保护管理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 

  据济宁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局长王庆峰介绍,2022年,林长制责任区森林防火热点监控和虫情光谱监控平台基本建立,林长制责任范围内基本消灭宜林荒山荒滩,重要山体森林防火实现硬质隔离,废弃矿山、破损山体和重要湿地生态得到有效修复,重要绿色通道完善率达到90%以上,全市林木绿化率达到并稳定在33%以上,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下,林业产业得到快速健康发展。林长制责任管理体系进入常态化管理阶段,林长制阶段性工作目标基本实现。 

  全市林长制组织体系的初步建立,对济宁市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化林业改革发展,大力度实施生态修复,大面积推进城乡绿化,有效保护森林等生态资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责任编辑:谢学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