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济宁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保缴费费率
鲁网3月19日讯 济宁市医疗保障局日前发布通知称,自2020年3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济宁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下调1个百分点。在降低费率期间,参保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时,医疗保险实际缴满不满十年的,按降低后的单位缴费费率一次性补足十年医疗保险费。(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谢学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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