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责任,报警吧!” 曲阜一专门以追尾碰瓷的团伙被判刑

2020-07-05 17:10: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7月5日讯 众所周知,发生追尾事故时,一般情况下,都是后车承担全部责任。但2019年年底以来,曲阜市连续发生了几起奇怪的追尾事故,追尾别人的都是同一辆车,而被追尾的车主却不想追究,甚至愿意倒贴几万块钱,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案情回顾

  在曲阜市如意小区南门,饭店林立,很多人下班以后,愿意到这里来小酌几杯。晚上11点多,一辆前大灯破碎的捷豹轿车缓缓滑行,停在了一个饭店门口,一个穿着一身黑衣服的人下车,在如意路上来回徘徊,眼睛却紧盯着各个饭店,观察这从饭店出来的形形色色的人。

  一辆黑色大众途昂停在饭店门口,车主刘云酒足饭饱后搭着朋友肩膀从饭店出来,短暂告别后,发动汽车离去。在经过路口左转时,“咚”,刘云的车被一辆捷豹车追尾,撞在了自己车的左后部,捷豹车大灯碎了。

  捷豹车上的驾驶员下车,看了看情况就对刘云说:“我的责任,报警吧!走保险”。刘云心理顿时害怕了,“自己喝了酒,如果交警来了,肯定会发现,还得判刑,进监狱”,赶紧向捷豹车主表示私了。

  “想私了也行,给我2万块钱”,捷豹车主确定刘云喝酒心理害怕,狮子大开口。最终,捷豹车主收了13000元,驾车扬长而去。刘云后悔得想扇自己,一场酒13000元,太贵了!

  其实,这看似一起简单的小事故,却是精心策划的骗局。在刘云从饭店出来时已经成为了犯罪分子的“下手”目标。捷豹的车主叫马谦,他与朋友高辉饭店门口蹲守酒后驾驶车辆的人员,然后采取尾随跟踪、伺机追尾的方式,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利用这些酒驾司机惧怕被处罚而花钱消灾的心理,向被害人索要高额“修车费”, 屡屡得手,3个月间共利用此手段敲诈勒索人民币3万余元。2020年1月11日,两人以同样方式对车主进行敲诈勒索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2020年6月4日,曲阜市人民法院对这起敲诈勒索犯罪进行判决,依法判处马谦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三千元,判处高辉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并对马谦捷豹轿车予以没收。

  虽然案件得以判决,但在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时,仍有部分被害人无法取得联系,究其原因,就是因为酒后驾驶害怕公安机关的追查,虽然被敲诈勒索,但是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了。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一些酒驾者愿高价私了,究其原因是这背后的报警威胁。酒驾者不敢声张,所以会选择乖乖掏钱,而碰瓷团伙吃定了酒驾者都深知酒驾入刑的法律威慑力而只能选择“破财消灾”。所以,不论何时何地,遵纪守法,不抱有任何侥幸心里,不让碰瓷团伙有机可乘。

  另外,一旦遇到“碰瓷”,要立即报警求助,不要怕麻烦而同意对方私了的要求,更不要轻易给对方赔偿,如不得已先行赔偿,应尽量采用支付宝、微信等能留下对方信息的交易方式,为日后案件侦破提供证据。(涉案人员皆为化名)

  (通讯员 宋秀梅)

责任编辑:谢学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