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汶上县人民检察院参加汶上县“12 • 4”国家宪法日活动
鲁网12月8日讯 为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不断提高全社会宪法法制意识,12月4日上午,济宁市汶上县人民检察院参加汶上县“12 · 4”国家宪法日、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暨“八五”普法启动仪式,并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结合检察工作职能,组织干警在圣都广场集中开展宪法宣传活动,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的良好氛围。
宣传活动中,检察干警在广场通过树立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讲解法律知识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进行宪法宣传,向现场群众发放人民检察院受理信访事项范围和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须知宣传单页并围绕“宪法的地位和维护宪法权威”、“检察机关的职能定位”、“检察公益诉讼”、“扫黑除恶”等多方面内容积极开展宣传,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针对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为大家讲解相关的法律知识,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引导广大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此次宪法宣传活动深入基层群众,无形中拉近了检察机关和老百姓之间的距离,不仅展现出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良好形象,同时也让广大人民群众加深了对法律知识和检察职能认识和了解,号召大家从我做起,自觉遵守宪法法律,依照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表达诉求,依靠法律来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从而推动全社会形成宪法至上、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通讯员 胡云龙)
责任编辑:谢学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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