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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多元化纠纷机制改革 曲阜市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工作成效显著

2020-11-09 17:09: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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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1月9日讯(记者 谢学刚)近年来,曲阜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成效显著,尤其是曲阜市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工作广受好评。

  2019年,曲阜法院行政审判庭被省委政法委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称号。案年数量稳定在全省前30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人民陪审员参审率100%,行政机关败诉率60%以上,结收比保持在90%服判息诉率保持在80%以上,案件审理周期缩短为平均40余天,审判质效长期保持全市领先位次,基本实现了“零信访,零投诉、零错案”的目标。

  

  曲阜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杨说,行政争议审前和解工作机制制度优势在于一是通过法院的程序设计,“调”、“诉”之间顺畅转换,使审前和解工作避开繁冗的行政诉讼程序,实现一步到位的和解,节约了时间。二是审前和解为行政管理方和行政相对人提供自由宽松平等的交流空间和平台,使双方可以充分地听和自由地说,从而更加容易消除分歧,达成协议,使本来剑拔弩张的行政争议矛盾在诉外即得以化解,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司法效率,优化了司法工作效果。2020年曲阜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共受理和解案件31件,成功和解26件,调解周期平均为17天,大幅降低了双方的诉讼成本,已经达到了化解官民矛盾,促进干群关系和谐的司法效果。

  曲阜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一是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二是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切实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三是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助力法治曲阜建设;四是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五是积极探索案件回访办案制度;六是发布了2015年­至2019年行政审美白皮书。

  为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根据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多元化纠纷机制改革的部署要求,依据有关法律要求,曲阜法院依托“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建立对当事人有和解意愿、符合和解条件的行政争议,引导和促进当事人达成解的工作机制。

  曲阜市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和解员郭丽芳说:“作为一名行政和解员,深感责任重大。在结合自己的专长与调解经验的基础上,不断的加强自己对各行政部门及行业的法律法规的学习。本着合法,合理,自愿的基础上,在案件和解工作中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查明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和事实诉求,突出重点,因势利导,促成双方就违法矛盾,行为及时处理与补救,避免矛盾的激化与反复诉求造成资源浪费。当事人双方在和解员的工作下,经过有效的沟通,相互理解,尊重,最终都能取得一致意见和双方都认为的公平,合理的结果。在以后的和解工作中,我会更用心的加强多方面的学习,进一步提高案件的和解率,发挥和解员的职责和作用,做一名合格的行政和解员。”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副局长高建说:“审前和解最大价值在于效果好。我们知道官民矛盾、干群纠纷为内部矛盾,不存在‘和而不同,同而不和’的对立”而是既可以‘和’也可以‘同’,在联动式、多元化工作机制下,双方关系不仅修复,更让行政相对人认识到行政行为为合理合法性,从而认同行政行为,主动接受行政管理。审前和解的另外一特点就是时间快,以我们这次和解的环保处罚案件为例,前后只用了15天时间,相对诉讼而言,大大节约了诉讼成本,而且避免上诉上访风险,进行审前和解对于我们行政管理方,对于行政相对人都可以说是上上之选。”

  

  曲阜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邵继军表示,当前,在法治建设深入推进和人民法院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的双重契机下,在法院设立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形成了审前和解中心主导调解、涉诉行政执法机关主要参与、法院指导与保障、司法行政机关支持配合的行政争议审前和解工作格局,通过关口前移、和解前置、程序贯通、多方联动,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多元的一站式行政纠纷化解服务,有利于降低行政诉讼成本,节约司法资源,促进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

  行政争议审前和解工作机制的建立既是法院向前延伸行政审判职能、创新行政争议化解机制的重要探索,更是当前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改革。今后曲阜法院将依托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进一步加强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探索,充分发掘和引入曲阜儒家传统的“和”文化资源,推动行政争议纠纷源头治理、实质化解,为打造具有曲阜特色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贡献更多司法力量。

责任编辑:谢学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