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法院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为“失职”监护人补课
鲁网4月23日讯 近日,邹城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审理一起未成年人高某涉嫌犯罪案件中,发现高某父母不能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案件审理结束后,承办法官赵玫瑰针对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失职情况,依法向其监护人下发《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并责令监护人签署《主动履责承诺书》。
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邹城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还联合市妇联副主席赵娜、家庭教育指导老师陈艳华对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要求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及家庭教育责任,重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积极引导高某健康成长的全面发展。在指导和交流后,监护人认识到自己的不足,表示将认真严格履行监督管教责任,关心、陪伴、关注孩子成长。
下一步,邹城市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将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以司法力量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引导社会注重家教家风的培养,让教育与责任不缺位,为孩子撑起一片蓝天。(通讯员 赵玫瑰)
责任编辑:徐景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