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统筹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实现县域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

2024-05-13 15:13:46 来源:济宁新闻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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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邹城市秉持“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理念,将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提高普惠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全力推动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帮助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2023年,邹城市成功创建省级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市,作为养老服务工作成效突出地区获得省委省政府激励奖励。

  一、完善养老服务顶层设计,统筹推进各类资源要素全到位,不断优化养老事业发展环境。以构建养老服务事业优良发展环境“四梁八柱”为导向,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加快建成科学全面、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养老服务格局,为保障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确工作路径。

  一是夯实组织保障,凝聚工作合力。邹城市委市政府连续9年将养老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养老服务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福彩公益金留存部分50%以上用于养老事业发展,将养老服务发展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指标,建立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参与、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

  二是坚持规划引领,助推事业发展。编制《邹城市“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邹城市城乡养老服务设施总体规划(2022—2035年)》,形成县域养老服务设施“一张图”。出台《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目标,压实责任,为邹城市养老服务发展提供了方向。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做好兜底服务。建立健全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政府为困难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轮候、特殊困难老年人委托服务、困难重度失能老年人免费或低收费集中托养等制度,定期更新发布《邹城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

  二、增强养老服务供给能力,统筹推进四级服务设施全覆盖,打造就近便捷的养老服务模式。构建分布均衡、功能完善的县、镇(街道)、村(社区)、家庭四级养老服务设施网络,打造“十五分钟养老服务生活圈”,努力实现老年人医疗康复、城乡养老服务设施、邻里居家互助的有效衔接,让全市老年人生活得安心、静心、舒心。

  一是在县级层面,打造供养示范集合体。依托四星级的邹城市社会福利中心,建成以专业照护失能特困老年人为主、具备医养集合功能的县级敬老院,设置护理型床位220张,占比100%,成功创建省级养老服务示范点,2022至2023年连续两年获评省、市连锁化、品牌化、规模化养老服务机构。

  二是在镇街层面,打造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依托敬老院资源,建立16个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具备全日托养、日间照料、上门服务、供需对接、资源统筹等功能,将机构专业人员、专业技术、专业设施进一步延伸下沉,积极指导辖区内开展多元化养老服务工作。

  三是在村居层面,打造养老资源整合点。高标准建成46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49处农村幸福院,35处社区幸福食堂,为老年人提供休闲娱乐、互助式服务。在村卫生室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站,市财政补贴资金专项用于购置老年人卫生用品和医疗器械,实现“小病不出村”。

  四是在家庭层面,打造多维居家照料服务。建成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开发紧急呼叫、家政服务等板块,为老年人提供居家服务9000余人次。为符合条件的高龄、空巢、困难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智能化改造,成立“邹城大姐”养老护理服务队,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走访探视、照料服务、心理疏导,把专业化养老服务延伸到家庭。

  三、立足养老机构长远发展,统筹推进各项监管机制全落实,全面助力养老服务提质增效。立足新时期养老服务工作的需要,健全各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创设养老服务评价体系,明确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安全规范等标准,助力培育高品质的养老新业态。

  一是以“信用”增强监管的自觉性。创新出台《邹城市养老服务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的通知》,推动养老服务设施统一标识,对养老服务质量信息和等级评定信息公开公示,确保全市养老机构守法规范运营。出台《关于建立“四员一岗”工作机制的通知》,提高养老服务主体的工作责任感,进一步落实养老机构内部服务安全质量管理,坚决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二是以“机制”确保监管的有效性。建立健全以日常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的综合监管机制,落实养老服务机构日报、周报、月报制度,每日对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调度,定期对养老机构食品、消防、服务质量等方面开展督导检查,建立养老机构风险隐患问题整改清单,实行闭环式管理,全面保障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

  三是以“标准”夯实监管的规范性。通过需求梳理和评估论证,结合行业内专家的研究成果和一线服务人员的先进工作经验,编制《普惠化养老机构照护服务基本规范》《养老机构康复训练基本规范》等5项团体标准,引导机构提供标准化服务,所有养老机构在《养老机构基本安全服务规范》和《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范围内实现双达标,相关工作经验入选全省养老服务领域创新典型案例。(来源:济宁新闻网)

责任编辑:徐景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