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官方警告:严禁朋友圈卖医用口罩消毒液!违者重罚!附举报电话
鲁网2月10日讯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严禁网上非法销售医用口罩等防护用品的警示告诫书》,重点指出:禁止在微信群、朋友圈销售医用口罩等属于医疗器械的防护用品。
关于严禁网上非法销售医用口罩等
防护用品的警示告诫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严禁网上非法销售医用口罩等防护用品工作通知如下:
一、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依法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
二、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
三、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串通涨价,一经发现严厉顶格处罚。
四、网上销售医用口罩等医疗器械的,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严禁未经许可或备案销售。
五、禁止在微信群、朋友圈销售医用口罩等属于医疗器械的防护用品。
六、网上销售劳动防护用品口罩和其他不属于医疗器械的防护用品的应当保留进销货台账,确保销售的产品质量。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
投诉举报电话:0537-2883315
(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徐景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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