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汶上县人民检察院:反有组织犯罪法进校园,小小法治宣传员在行动!
鲁网10月16日讯 为了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近日,济宁市汶上县人民检察院走进汶上县第三实验中学,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反有组织犯罪法进校园活动。
活动中,检察干警以生动有趣的方式,向学生们普及了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相关知识。通过案例讲解、互动问答等多种形式,让学生们深刻认识到有组织犯罪的严重危害,并学会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为了让法治的种子在学生心中生根发芽,汶上县人民检察院还特别设立了“小小法治宣传员”评选环节。经过激烈的角逐和严格的评选,十名表现优异的学生脱颖而出,荣获了这一荣誉称号。他们不仅获得了精美的奖品和证书,更肩负起了在校园内外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的重任。
济宁市汶上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的反有组织犯罪法进校园活动,不仅是一次法律知识的普及,更是一次心灵的洗礼和精神的升华。通过这样的活动,能够激发更多青少年对法律的热爱和尊重,培养他们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共同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让法治的光芒照亮他们前行的道路!(通讯员 刘淑宁)
责任编辑:徐景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