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汶上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问诊”刑事执行法律文书
鲁网7月24日讯 为进一步提高检察干警制作法律文书的能力和水平,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近日,济宁市汶上县人民检察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刑事执行检察法律文书专项评查,协助“把脉”刑事执行检察法律文书质量。
受邀的人民监督员根据《人民检察院工作文书格式样本》要求,坚持客观公正、真评真查,围绕文书格式、事实认定、证据分析、释法说理、法律适用、文字表述、文书效果等重点内容,对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抽取的《审查报告》《纠正违法通知书》及《检察建议书》进行全面评查。
人民监督员就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归纳分析,提出整改意见。同时,人民监督员还指出,开展法律文书质量评查是提升检察公信力的重要举措,希望检察机关以后可以常态化开展此类活动,不断提高法律文书质量,推动案件办理更加规范。
汶上县人民检察院通过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法律文书评查,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到检察监督办案中,助推检察监督高质效开展。下一步,汶上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注重外部监督与法院、公安以及司法行政机关的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保障刑事执行准确、有效地开展,为营造和谐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检察力量。(通讯员 刘淑宁)
责任编辑:徐景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