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汶上县人民检察院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题宣讲活动
鲁网11月29日讯 为扎实筑牢检察人员执法思想防线,增强检察人员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近日,济宁市汶上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题宣讲活动。
会上,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凯全面系统解读了“三个规定”出台背景、重要意义及主要内容,结合检察系统内部违反“三个规定”案例进一步引导全体检察人员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并就下一步如何推进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提出了要求。
会议要求,全院干警要充分认识到“三个规定”是防止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防火墙”,是从源头上防止“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治本之策,也是检察人员依法公正规范行使检察权的“护身符”。要进一步认真学习领会好“三个规定”的精神实质,真正做到入脑入心,增强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消除思想顾虑,解决好不想填、不敢填的心理作用,不受“人情社会”“怕得罪人”等因素的影响,人人要牢固树立“逢问必录”意识并形成自觉习惯。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准确把握填报记录范围,全面、如实、详细记录填报。
会议强调,领导干部要起到带头示范作用,严格承担执行“三个规定”的主体责任,为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创造良好社会环境。(通讯员 胡云龙)
责任编辑:徐景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