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强化政府采购监管 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2023-10-19 23:08:55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10月19日讯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山东济宁强化监管力度,持续创新举措,有效规范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行为,不断优化提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竞争。

  着力建章立制,健全制度机制。为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各项制度要求,济宁市财政局组织指导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制定政府采购内控制度、政府采购风险提示制度、规范选取采购代理机构实施意见等政府采购规范制度文件,从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公开采购意向、采购方式确定、委托代理机构、制定采购文件、开标评标、中标结果、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询问与质疑、采购档案、采购信息公开等15个方面、77个具体事项,对政府采购工作进行风险提示约束管理,确保从源头堵塞漏洞、政府采购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全力保障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着力加强培训,提高业务水平。邀请济宁市营商环境指挥部资深专家对市级预算单位财会人员传授优化营商环境专题知识,切实增强预算单位财会人员对当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理解和认识。邀请山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法律顾问、济宁市财政局专家授课,切实加强市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确保预算单位真正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了解掌握运用。

  着力交流研讨,提出标准要求。济宁市财政局联合市政府投融资服务中心定期组织组织有关市直预算单位和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评价机构召开座谈会,就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工作开展面对面交流研讨,提出明确具体要求:采购单位要做到“三关”,即需求精准关、采购程序关、内控管理关;代理机构要做到“三专”,即代理服务要专业、采购文件编制要专业、评审过程服务要专业;评价机构要做到“三精”,即组织要精、业务要精、数据要精;从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不同维度,树立打造优良采购环境的工作意识。

  着力强化监督,确保措施落实。紧盯政府采购监管不放松,督导市直预算单位细化工作措施,定期组织开展政府采购全流程检查考核工作,建立定期通报机制,确保政府采购各项制度措施落实落细,不断优化提升济宁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通讯员  杜金方  张国强)

责任编辑:王利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