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汶上检察:凝聚监督合力,推进“政治+法治”监督体系建设

2024-04-11 17:50:21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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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4月11日讯 为充分发挥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将党的领导贯穿执法司法全过程、各环节,营造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良好法治氛围,近日,济宁市汶上县人民检察院与济宁市汶上县委政法委等部门召开“深化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工作座谈会”,着力推进“政治+法治”监督有机衔接、协同联动。

  会议指出,要坚持目标导向,高位推动,确保制度落实落地 。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办法》,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建立联席会商制度,开展定期交流和业务研讨。对县委政法委在执法监督工作中发现的可能存在的刑事、民事诉讼、审判、执行不规范及违法问题,同步开展监督,对监督不力问题及时向县委政法委报告,推动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院法律监督的有机贯通和相互协作。要坚持质量导向,夯基固本,提升法律监督效能。加强涉众性案件侦查监督。针对涉众型案件涉及人数众多、金额巨大、案情复杂、社会关注度高情况,严格履职,紧抓工作质效,依法适时介入,引导侦查,稳步推进案件办案进度。开展刑事立案监督。针对群众反映压案不查等信访问题,对全县各乡镇派出所办理治安、刑事案件开展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公安机关在内部监督管理、法律文书、证据意识、执法等方面问题。开展执行工作专项监督。针对群众关注热点难点问题,对执行案件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进行整改。开展社区矫正执法监督检查。通过走访、阅卷发现社区矫正监管、教育帮扶、执法程序、文书填写等存在的问题,对执法不规范、不严谨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议。要坚持问题导向,优势互补,实现最优监督效果。由县委政法委开展政法系统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确定评查重点,对政法单位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采取交叉评查、集中评查等方式,从案件事实认定、程序、证据、适用法律等方面查找问题及原因,强化执法监督针对性。在发挥执法监督的政治性、政策性的同时,与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有机融合,发挥法律监督的法定性、专业性,从而形成监督合力,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达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汶上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能动履职,不断创新工作举措,着力提高法律监督工作水平,努力提升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实效,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汶上、法治汶上贡献检察力量。(通讯员  刘淑宁)

  

  

责任编辑:谢学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