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紧扣重点任务,多点发力加开推进财政法治建设

2024-01-29 10:45:27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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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月29日讯 近年来,济宁市财政局,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依法履行财政职能,持续加强财政管理,着力提高执法队伍依法理财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助力济宁财政高质量发展。

  提升法治意识,把牢财政法治建设方向。局党组认真履行法治财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研究法治工作,召开述法工作会议,听取财政法治建设情况汇报。成立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领导小组,认真履行法治工作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

  坚持深化改革,健全法治财政建设治理体系。印发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不断完善规范性文件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全面推动法律顾问参与规范性文件、重要合同协议和涉法涉诉案件等涉法事件审查把关制度。严格合法性审查工作,印发合法性审查工作规程,细化审查范围、审查程序、审查内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修订行政执法“三个办法”,强化财会监督的政治属性,聚焦会计评估行业开展专项监督。

  树立法治意识,着力营造财政普法宣传教育氛围。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根据财政普法职责任务,制定年度财政普法责任清单,确保财政普法工作有效落实。开展法治素养系列提升行动,开展旁听庭审警示教育活动、财政法律法规考试、编制财税研学手册,进一步增强财政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利用济宁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平台、惠企通平台,推送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开发政府采购掌上百科微信小程序,推出《会计法》宣传微视频;举办民法典、非法集资诈骗、宪法专题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强化预算编制,做好法治资金保障。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多措并举支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抓住“八五”普法宣传契机,安排专项经费保障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设立专项资金,保障律师补助和奖励资金;落实人民调解工作专项业务经费,在保障日常宣传培训的基础上,设置了人民调解补助经费;积极筹措资金,助力仲裁办不断提高仲裁业务办理质效。 (通讯员  张甜甜) 

  

责任编辑:谢学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