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助推济宁市高质量发展

2023-12-28 10:18: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12月28日讯(记者  徐景春)12月27日下午,济宁市“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24场)召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了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济宁市司法局紧紧围绕法治为民服务宗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加强与司法、信访、人社、教育、群团组织、驻济部队等多部门密切配合,围绕“四聚焦、四提升”,运用“法律援助+”社会化工作模式,形成全社会为弱势群体服务的工作合力,连续三年每年为弱势群体无偿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万多件,平均每年挽回社会经济损失1.15亿元,让更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法治温暖,共享法治红利。今年8月,山东省司法厅公布了2022年至2023年法律援助工作综合排名,济宁市位列全省第一。

  聚焦群众多元需求,提升法律援助服务便利度。一是搭建服务平台,方便群众咨询。依托“济宁公共法律服务”智慧平台,充分运用“法律援助+线上”模式,实现“12348”与“12345”市民热线无缝对接,设立5个法律援助专席无偿提供法律咨询。在全市各级妇联、工会、信访等部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331个,实现了司法、妇联、共青团、社区、学校、驻地部队等服务网络全覆盖。今年全市各值班站点、窗口、热线等共计提供法律咨询21万人次,群众满意率提升到99.97%。二是完善容缺受理,实现全域通办。全市推行“一码通办”“全域通办”,推广使用“法援在线”二维码,畅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市级法律援助机构对市、县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兜底承办”,打破区域和层级限制,困难群众只要在全市范围内扫码申请,即可获得跨区、跨层级无差别援助。通过容缺受理和推行告知承诺制度,最大限度地实现了应援尽援,让法律援助更加温情便捷。今年全市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0783件,办结18766件,帮助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2亿元。三是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能。建立服务窗口延伸机制,在爱琴海广场、新世纪广场以及11个县市区代表性广场安置18台7x24小时智慧无人值守亭,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体验,实现法律援助服务扫码即得。依托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融合服务力量和科技赋能,让基层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法律援助服务。积极对上争取,今年4月,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被确定为全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是全国唯一入选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聚焦案件质量管控,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化。一是出台评估细则,完善监管体系。制定《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化细则》,完善“办案程序规范化、归档目录模板化、质量监管立体化”的质量监管体系,开展案件自评、同行评、交叉互评以及第三方评估等有效组合评估方式,建立案件承办机构、办案机关、受援人等多方监督机制。二是规范办理流程,落实督办制度。从律师收案、手续办理、阅卷会见、笔录制作等承办过程入手,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线上抽查、线下评估,结合法律援助机构“一案一评、随案评价”等方式,全面开展质量监督,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集体讨论、全程跟踪、重点督办。推行旁听、回访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并定期走访案件承办机关,听取承办人员对法律援助的意见和建议,多维度全方位提高案件承办效果。三是建立专家库,开展业务培训。在劳动纠纷、未成年保护、行政争议、土地纠纷、交通赔偿、涉军维权等多个领域,组建了善于处理复杂疑难案件的高水平法律援助律师专家库,开展全市案件质量研讨和巡回培训,助推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案件质量大幅度提升,筑牢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生命线。今年市、县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已完成全年案件评查,实现案卷合格率100%,群众满意率100%。

  聚焦部门联动配合,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成效。一是创新部门联动模式,服务流程高效化。加强与工青妇老残等群团组织以及公安司法机关、监狱、强戒所、驻济部队、信访部门联动和协作配合,通过“法律援助+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劳动仲裁”“法律援助+司法确认”“法律援助+信访”等模式,实现法律援助案件信息共享联动机制,各级法律援助机构通过与劳动仲裁院、法院开展“援前调+调后援”,形成诉调无缝对接,实现纠纷“调援裁诉”一体化建设,合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今年以来,通过诉调快裁法律援助主动服务及时解决各类纠纷同比增长18.27%。二是建立部门协作机制,服务对象精准化。市司法局与市人社局实施法律援助困难职工三年行动计划,设立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深入与劳动仲裁机构、法院合作,通过速调快裁法律援助全程跟踪服务方式,全力解决欠薪纠纷。市司法局加强与市信访部门的协调联动性,安排法律援助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提供专业法律解答并宣讲法律援助的政策规定,引导信访人通过法律渠道合法合理表达诉求,助力维护司法公正、化解社会矛盾。三是召开联席会议,刑事辩护工作规范化。强力推进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市司法局、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试点工作推进会,充分交流困难问题,研究提出解决措施。印发《济宁市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办法》,明确辩护范围、部门工作衔接及案件承办程序,对经费保障措施、辩护律师权责、犯罪嫌疑人拒绝辩护处理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并确定市直、兖州区、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汶上县作为扩大试点,目前全市已受理407件。

  聚焦法律援助宣传,提升法律援助服务知晓率。从受援群体需求入手,注重整合各类资源,创新宣传模式。今年全市共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130余场次,共发放宣传彩页、宣传册等宣传资料10万份,全面提升了群众法律援助知晓率。一是在宣传形式上求突破。在坚持传统宣传形式的基础上,加大“互联网+法律援助”应用,依托“法治济宁”“济宁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公众号、微视频、大众日报、法治日报等媒体,加大法律援助信息推送力度,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了解法律援助相关政策。二是在宣传方式上求突破。由“单兵作战”到“联合作战”,针对不同群体,开展精准法律援助宣传,联合人社、民政、教育、住建、总工会、驻济部队、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共同开展针对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三是在宣传广度上求突破。充分发挥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站点作用,深入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养老院、残疾人培训基地等,不定期开展法律援助法宣讲,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推送“法援在线”二维码、12348热线以及平台信息至镇街和村居公开栏,将法律援助下沉到基层,延伸至群众身边。四是在宣传准度上求突破。注重点面结合,以点带面,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为干,各工作站点为枝叶,铺开宣传法律援助的第一阵线,围绕服务领域涉及的不同群体,着力宣传法律援助针对不同群体的法律政策,让不同群体对法律援助有更精准的认识。

  另外,发布人还就有关济宁市是如何持续推动法律援助这项民生工程高质量发展的,以及济宁市针对特殊困难群众采取了哪些法律援助惠民服务措施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责任编辑:王利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