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建立和推行干部荣誉退休制度

2020-12-25 15:26: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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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2月25日讯(记者 安奇林  赵丽娟)12月25日,济宁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建立和推行干部荣誉退休制度”新闻发布会。据悉,济宁市为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荣誉感、归属感和幸福感,在干部退休时充分表达对退休干部所做贡献的肯定和敬意,制定了干部荣誉退休制度。

     今年6月23日,济宁市委组织部、济宁市委老干部局、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干部荣誉退休制度的通知》(济老干发﹝2020﹞14号),就在全市建立干部荣誉退休制度提出指导性意见。主要包括7个方面的要求: 

  安排专题谈话。退休谈话一般在到龄办手续期间进行,由组织人事部门安排专人或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与本人进行个别谈话,肯定贡献、表示敬意、征求意见、了解思想,并提出希望和要求,引导干部及时调整心态、转换角色,确保干部退休后自我要求不降低、自我约束不放松。 

    举办荣退仪式。干部退休文件批复后的当月或次月,由单位单独或集中举办荣退仪式。单位主要领导和老干部工作分管领导要带头参加荣退仪式。仪式要简朴大方,灵活采取专题座谈会、离别赠言感言、颁发退休证书、结合工会有关政策赠送纪念品等多种形式,回顾工作历程、肯定工作成绩,褒扬优秀品格、传承工作经验。对是中共党员的,组织重温一次入党誓词。 

    做好服务对接。单位老干部(组织、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到退休干部家中进行一次走访,了解家庭情况,为退休干部专题讲解各项退休政策待遇、参加党组织生活规定要求、老干部学习活动资源等内容,做好退休后的管理衔接工作。定期走访慰问,征求退休干部对老干部工作的意见建议,按政策规定解决老干部提出的合理诉求,着力实现老干部服务工作的精准化、规范化。 

  组织健康体检。各单位组织当年退休、未参加单位集中体检的干部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全面了解健康状况,做到疾病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为干部退休后的健康生活打下基础。 

    落实退休待遇。做好退休金正确核算发放和正常调整。按照济办发〔2017〕10号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好退休干部阅读文件、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通报情况、参观学习等制度。按照济老干发〔2017〕6号文件规定,规范组织老干部开展学习活动,按时、按标准给退休干部发放节日福利和生日蛋糕券。 

  开展教育培训。及时组织退休干部开展过政治生日、党性体检、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等专题党性教育活动。定期举办新退休干部研习培训班,以适应退休生活、发挥正能量、养生保健为主要内容,采取专题讲座、辅导报告、建立分享微信群、发放服务手册等方式,让新退休干部不忘初心、永葆本色,以阳光积极的心态科学规划好退休生活。 

    引领发挥作用。全面了解退休干部的特长专长、兴趣爱好等,纳入老干部人才库。鼓励退休干部到居住社区报到,就近参加学习活动、就近发挥作用;向退休干部推荐加入一个社团组织,引导他们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充分发挥自身特长,以实际行动传递和释放正能量。严格落实各级关于退休干部在企业、社团兼职等有关规定,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严守原则底线。 

    

责任编辑:谢学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