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济宁市未悬挂号牌不得上路

2020-05-18 10:39:00 来源:东方圣城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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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5月18日讯 日前,记者从济宁市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工作新闻通气会获悉,自2019年12月1日我市全面启动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挂牌工作以来,截至2020年5月14日,全市共为153.8万辆电动自行车办理了登记挂牌业务。因疫情原因,为方便群众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业务,按照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安排,集中登记挂牌工作延长至2020年8月31日结束。2020年9月1日起,未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或临时号牌的,不得上道路行驶。 

  561处服务网点方便市民登记上牌

  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车管所所长曹景尧告诉记者,为全力做好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挂牌工作,公安机关制定了有效措施,并不断调整工作思路,认真细致工作,为群众提供暖心贴心服务。各地广布登记服务点,采用固定与流动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跟进服务。深化开展“上门服务”、“流动服务”,广泛开展进小区、进楼宇、进村入户活动,开展工作日“错时、延时、加时”和节假日“轮休、调休、无休”等服务模式,全时全力对接群众需求。截至目前,全市已设置服务网点561处。

  “电动自行车挂牌,原定于2020年5月31日结束,因疫情原因,为方便群众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业务,按照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安排,集中登记挂牌工作延长至2020年8月31日结束。自2020年9月1日起,停止办理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及临时号牌发放业务,未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或临时号牌的,不得上道路行驶。此外,2023年1月1日起,使用过渡期临时号牌的电动二轮车将不得上道路行驶。过渡期内广大车主可以通过以旧换新、折价退车、拆解报废等方式积极主动置换和淘汰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曹景尧告诉记者。

  电动二轮摩托须按规定挂摩托车号牌

  记者跟随民警来到了高新区交警大队在永旺购物中心附近设置的一处挂牌点,前来为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的市民络绎不绝。大队长李云刚告诉记者,早在4月底高新交警便已经完成大队挂牌任务8.1万辆,但是为了方便居民,大队目前依旧设置了多个点位继续为群众提供登记挂牌服务。

  车管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前公安机关本着“应挂尽挂、能挂尽挂”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对电动自行车予以登记或备案。无论是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还是2019年4月15日之前购买的符合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且具备脚踏骑行功能,经核验车辆和资料符合条件的,均予以注册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对不符合上述两类情形的电动二轮车(电动摩托车除外),实行备案登记,发放临时号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而针对电动二轮摩托车,则明确规定不可以挂电动自行车号牌或临时号牌,应当按规定到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领取摩托车号牌,凭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上路行驶。

  此外,已办理派出所防盗备案号牌的,按照群众自愿原则,由群众自愿选择是否换发全省统一的电动自行车号牌。群众不愿意换发的,可以继续使用防盗备案号牌至2022年12月31日。办理电动自行车正式号牌的,需现场核验车辆是否有脚踏骑行功能,而非是否有脚蹬子。

责任编辑:谢学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