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人,复工复学电子健康通行卡来了!微信即可办理

2020-02-26 08:22: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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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2月26日讯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动复工复学,根据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启用复工复学人员电子健康通行卡的通告》(第164号)有关要求,推动复工复学人员电子健康通行卡办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子健康通行卡适用于在济宁市境内连续居住14天以上,因复工复学需要出行至异地人员。

  二、电子健康通行卡由出行人员通过“健康山东服务号”微信公众号、“爱山东APP”自行申请办理,并经申请人所在社区(村)疫情防控小组或经其授权的企事业单位核验签发后生成。

  三、各县市区要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对符合办理条件的人员及时核验签发,保障顺利出行。依据市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规范居民小区(村居)出入证的通知》(第88号)办理的出入证继续有效。

  办理范围与条件

  (一)办理范围

  在济宁市境内连续居住14天及以上,因复工复学需要出行至异地的(以下简称出行人),可申请办理电子健康通行卡。

  (二)办理程序

  电子健康通行卡办理需进行出行人自行填报承诺、大数据平台核验、管理人员核验签发三重管理。

  1.出行人线上提出出行申请、填写相关基本信息并作出真实性承诺;

  2.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根据后台疫情相关大数据记录进行核验;

  3.出行人所在社区(村)疫情防控小组授权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签发人)据实进行核签。经授权的企事业单位也可为本单位人员核签电子健康通行卡。

  (三)办理条件

  出行人连续14天以上没有发热(37.3℃以上)、持续干咳、乏力等症状,且排除以下情形的,可申请办理电子健康通行卡:

  1.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出院后观察未满14天的;

  2.疑似病例、阳性感染者,未治愈或隔离观察未满14天的;

  3.被确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未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

  4.离开本省行政区返回后居家观察未满14天的;

  5.与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人员有接触史,隔离观察未满14天的。

  电子健康卡办理与出示

  (一)办理渠道

  1.“健康山东服务号”微信公众号办理。在微信公众号中查找并关注“健康山东服务号”公众号,在“防疫专区”点击“健康通行卡”栏目,根据提示使用相关功能。

  2.“爱山东APP”办理。在手机软件市场查找并下载安装“爱山东APP”,注册后在“首页-热点应用”点击“健康通行卡”栏目,根据提示使用相关功能。

  (二)申办流程

  1.个人申请。出行人点击“健康通行卡”栏目后,选中“通行卡申请”按照提示填写141号文件要求的相关基本信息和当日体温信息,有条件的可录制测量体温小视频(选填),确认后进行承诺提交申请。提交申请后,系统生成待审核状态的黑白电子健康通行码。

  2.签发。签发人收到经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核验后的“出行人健康通行卡申请”提示信息后,点击“健康通行卡”栏目,选中“通行卡签发”,查看出行人申请信息。如有必要进行远 程面对面核实,可点击“视频通话”,待出行人接受通话申请后,进行视频连线,询问核实相关信息,并要求出行人远程测量体温,对体温正常者确认健康信息并进行签发。

  3.电子健康通行卡生成。签发后电子健康通行卡将根据核签情况呈现三种颜色之一,即红色、黄色、绿色,其中红色代表不满足出行条件,应向所在社区(村)或单位报告,必要时通报当地疫情防控部门;黄色代表需要信息进一步完善核实后通行(如测量体温等),或者健康通行卡已过期、需重新申报;绿色代表可以直接通行。

  4.出示。根据需要,出行人点击“健康通行卡”栏目,选中“通行卡出示”,管理人员对出示“绿色健康通行卡”的出行人直接放行。管理人员可根据当地疫情防控需要,点击“健康通行卡”栏目后,选择“扫一扫”查看出行人详细信息。

  签发人员管理

  (一)签发人员范围。签发人员实行授权签发管理,授权范围一般为社区(村)疫情防控小组成员;能够对单位员工进行规范健康管理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主管人员也可经社区(村)授权后作为签发人员。

  (二)签发人员授权。社区(村)确定签发人员后,由签发人员任意选取一种办理渠道,点击“健康通行卡”栏目,选中“签发人员维护”,根据功能提示填报所在村居村委会(或居委会或法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村委会(或居委会或法人代表)名称、签发人员所属单位名称、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将对签发人属地或单位进行自动校验,通过后签发人具备健康通行卡签发权责。

  其他要求

  (一)电子健康通行卡自办理之日起5天内有效,并在5天内通过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进行疫情大数据动态比对管理。有效期内出行人需每日打开“健康上报”模块,点击“每日健康上报”,填写个人体温及健康状况后提交,以保持电子健康通行卡为绿色。

  (二)本通知下发后,健康通行卡原则上实行远程“零接触”在线办理。不具备条件的,也可现场办理,电子卡与纸质卡具有同等效力。

  (三)已经推广应用健康信息管理系统的市可依据本文件进行功能完善,保证功能一致。

    (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靳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