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起,居民出行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

2020-02-09 09:00: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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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2月9日讯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明日(2020年2月9日)起,济宁所有居民出行(进入超市、药店、就医、出入卡口等)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各村居、社区、小区在放行居民外出时将进行检查,未携带身份证者劝导其回家拿取后出行。

    (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靳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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