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中院举行国家宪法日宣誓活动

2019-12-04 15:00: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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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2月4日讯(记者 谢学刚  徐景春)今天是我国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上午9:30,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员额法官进行宪法宣誓。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员额法官在A1大厅举行了集体宣誓,济宁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钱欣红领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学校师生代表和社区居民等见证这一庄严而神圣的宣誓。

 

  宣誓活动结束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学校师生代表、社区居民参观了济宁中院的化建设、诉讼服务中心、青少年教育基地等司法公开情况。 

  另外,还召开了新闻舆论座谈会,诸位媒体记者对中院的新闻舆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并踊跃建言献策,提出了诸多的、有益的意见和建议。 

责任编辑:孙诗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