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高新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走进法庭听庭审
鲁网济宁7月15日讯(记者 孔祥梅 通讯员 张静)近日,高新区城市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走进高新区人民法院行政庭,通过现场旁听销售过期食品怎么处罚执法案件,深入了解行政执法案件裁量权等法律知识。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法制处工作人员、执法一线业务骨干人员共22人旁听观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庭审结束后,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纷纷表示,庄严的审判现场、严格的审案流程,让他们深深感受到了法治的力量。通过这一堂真实的法律教育课,也让工作人员进一步了解案件审理的程序性、公开性、严谨性。作为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将认真学习相关法律知识,通过庭审案件出现的争论性问题主动查找自身在执法办案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一步做好依法行政工作,以客观、公正、公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谢学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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