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养犬管理条例》《济宁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举行

2019-06-05 17:34: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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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济宁6月5日讯 (记者 徐景春)今天,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在运河宾馆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经济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通过、山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批准的《济宁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济宁市养犬管理条例》。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王新江同志,市司法局副局长宋忠逵同志,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政委张采刚同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马敬杰同志,市新闻办科长黄广灿同志,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法制工作委员会和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有关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李辉主持发布会。大众日报、山东商报、鲁网等12家省市新闻媒体的朋友参加了发布会。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王新江同志致发布辞。市司法局副局长宋忠逵同志介绍《济宁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济宁市养犬管理条例》立法的必要性和起草审查过程。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马敬杰同志介绍我市古树名木管理工作的总体情况。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政委张采刚同志介绍我市养犬管理工作的总体情况。 

  《济宁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和《济宁市养犬管理条例》公布施行,将有效推动济宁市古树名木保护和养犬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对济宁市建设国家森林城市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有力法制保障。

责任编辑:靳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