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起施行企业用气更实惠
自4月1日起,下调我市城区非居民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由3.6元/立方米调整为2.9元/立方米,每立方米下调0.7元。各燃气企业可根据经营情况,在最高限价范围内与用气用户协商确定具体销售价格。
调整后,按照去年同期非居民用气量测算,将为我市城区非居民用户降低约5500多万元的成本,进一步减轻用气企业负担,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助推全市新旧动能转换和实体经济发展。
此外,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决定自4月起降低部分行业增值税税率。通过综合测算,因增值税税率下调,燃气企业运营成本将降低0.03元/立方米。为落实实体经济减负降税政策,将增值税改革的红利全部让利于用气企业,本次非居民天然气价格调整也对增值税下调进行充分考虑。
责任编辑:靳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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