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人民法院:“快”字当先 奋力执行

2023-08-09 11:21:09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8月9日讯  近日,邹城市人民法院快执团队仅耗时3天,顺利执结两起“小案”,快速帮助当事人实现了胜诉权益,有力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申请执行人孙某某与被执行人孙某抚养费纠纷一案,邹城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孙某每月支付孙某某抚养费500元,直至年满十八周岁,但自2021年12月起,孙某未能继续向孙某某支付抚养费,孙某某便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延期支付的15个月抚养费7500元。

  执行立案后,执行局快执团队立案当日即向孙某发送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冻结其名下银行账户,以防止其转移财产。另外,执行法官在查阅卷宗时发现,孙某某将于今年年底年满十八周岁,按照法定程序,如被执行人不主动履行,孙某还需向邹城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剩余几个月的抚养费。为减轻申请人的诉累,执行法官耐心劝说孙某,要求其将本案请求之外的抚养费一并履行,最终孙某同意自愿履行。在征得孩子母亲同意后,孙某将全部抚养费14000余元一并支付至孙某某银行账户中。本案顺利执结,孙某某的母亲对执行法官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和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给予充分肯定。本案自执行立案至申请人获得全部执行款项,仅耗时3天。

  申请执行人赵某与被执行人钱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经邹城市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确认,钱某某自愿给付赵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40000元。调解书生效之后,但钱某未按约定内容自愿履行法定义务,赵某遂向本院申请执行。

  通过查阅卷宗,执行法官深切感觉到赵某请求执行的是一笔“救命钱”,事关背后整个家庭的切身利益。赵某与钱某本是在诉讼中握手言和调解结案,但钱某出尔反尔,不讲诚信,拒不按约定履行义务,导致赵某十分反感,执行难度较大。执行法官在多次联系钱某无果的情况下,果断前往其居住地找人,向其释法说理并督促尽快履行义务。经过耐心劝说,钱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即表态2天内将执行案款交到法院,该案顺利执结。

  执行工作是打通司法公正“最后一公里”的关键一环。邹城市人民法院为充分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坚持向改革要效能,深入推进“事务集约、繁简分流”执行运行机制改革,集中年轻精干力量组建快执团队,充分发挥“快”的优势,自实体化运行以来,快速执结了一批“小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改革的成效日渐显现。(通讯员   刘喆 李根)

责任编辑:王利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