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微山县城区内设立违法停车“严管街(路)”的通告
鲁网7月22日讯 为进一步规范微山县城区道路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济宁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决定在微山县城区内设立违法停车“严管街(路)”,特通告如下:
“严管街(路)”具体路段:
1、奎文路(戚城街—国道104)
2、城后路(镇中街—微山湖大道)
3、东风路(镇中街—微山湖大道)
4、建设路(戚城街—泰康街)
5、金源路(新河东堤—微山湖大道)
6、青山路(新河街—国富街)
7、商业街(夏阳路—青山路)
8、新河街(夏阳路—金源路)
9、镇中街(夏阳路—东风路)
在严管路段,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出行、规范停车,共同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机动车、非机动车只允许在规定的停车位内按指示箭头停放,未设置停车位的路段,车辆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对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的违停车辆,不再采取先提示告知后处罚措施,一律拍照并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固定证据后,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予以处罚,对不按规定停放的非机动车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扣留并依法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2022年8月1日起实施。
微山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办公室
微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微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7月20日
(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谢学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