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县工人受伤起纠纷 司法调解促稳定

2022-06-23 17:30:16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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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6月23日讯 6月14日下午,李女士拄着拐杖来到微山县夏镇司法所寻求帮助。

  经了解,李女士是微山某物业公司的一名工人,2021年7月14日上午在河道保洁时不慎受伤,物业公司负责人当即陪同她到微山县人民医院进行检查治疗,后又到济宁海贝尔骨科医院及济宁市医学院附属医院进行检查治疗,并承诺养伤期间,物业公司承担李女士误工费、营养费、生活补助费等费用。李女士共住院243天,治疗期间物业公司承担了医疗费用七万多元。因治疗住院费用较高,物业公司没有履行承诺承担后续其他费用。李女士及其家人不满物业公司出尔反尔的行为,协商无果后到司法所寻求帮助。

  调解员倾听了李女士的诉求后,一边稳定安抚李某情绪,一边联系物业公司负责人赵某。

  赵某表示物业公司已承担了较高的治疗费用,无力再承担其他费用。调解员在与赵某交流过程中发现其很同情伤者,是通情达理之人,于是从情、理两方面对赵某进行沟通劝说。从法理上告知其工伤赔付的有关标准,明确计算得出李女士前期治疗和目前要求的赔偿费用远低于工伤赔付标准;从情理上向赵某说明李女士并不是不讲理的一味索要赔偿,只是不满物业公司不守承诺的行为。

  最后经过调解员多次沟通劝说,赵某愿意按照约定支付李女士误工补助。李女士表示伤情已无大碍,只要能如约支付误工补助,会尽快返回工作岗位。至此,一起因工人受伤引起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通讯员 宋德敬 韩冰)

责任编辑:谢学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