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从“头”开始!兖州交警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宣传活动

2020-05-14 15:53: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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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5月14日讯 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减轻交通事故的发生,连日来,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交警大队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统一部署,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扎实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活动中,民警走上街头,向过往驾乘人员讲解佩戴安全头盔、开车系好安全带的重要性,并现场示范佩戴安全头盔和系安全带的方法,引导广大群众要牢固树立“安全带就是生命带”“头盔就是护头盾”的意识。

  同时,教育群众要自觉守法,坚决抵制酒后驾车、超员、超载、超速、无证驾驶、闯红灯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即刻做起、自身做到,把“一盔一带,安全常在”的警句铭记于心,自觉摒弃交通陋习。

  除此之外,民警还利用网络平台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宣传直播活动,积极与网友互动,扩大宣传效果。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

  “一盔”是指安全头盔。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就是拿自己的生命在开玩笑,也是对他人安全的不负责。

  “一带”是指安全带。汽车安全带又可以称之为座椅安全带,是乘员约束装置的一种。汽车安全带是有效的安全装置,在车辆的装备中很多国家是强制装备安全带的。从交通事故的情况来看,未系安全带的比规范使用安全带死亡率高约6倍。

  据统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小汽车是导致交通事故死亡最多的车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汽车事故中因为不系安全带被甩出车外造成伤亡的事故比比皆是。有关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70%,对保护群众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兖州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乘车人,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一定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杜绝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文明骑行,让出行更安全,让城市更文明。

  (通讯员 姚军玲 李勇)

责任编辑:谢学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