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涉嫌多项罪名 14人涉恶案件一审宣判!

2019-11-15 07:31: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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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1月15日讯 近日,由汶上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郑某某等14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在汶上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郑某某等1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至15年有期徒刑。

  2016年以来,被告人郑某某纠集被告人姜某某、陈某某等人,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该犯罪团伙以“云水财富”公司为依托,由郑某某以高额利息吸收他人资金,提供资金来源,由姜某某、陈某某等人在汶上县区域内,非法高利放贷。

  该恶势力犯罪团伙采取伤害殴打、非法拘禁、聚众造势、强行拦截、扣押车辆等暴力手段,以及扯横幅、喊喇叭、播放音乐、摆放花圈、喷漆等哄闹滋扰手段,暴力讨债;通过虚增债务、强立债权,重复索要债务等方式实施敲诈勒索,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被告人郑某某纠集姜某某、陈某某等人,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有组织地实施了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严重破坏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遂依法提起公诉。

  (通讯员 孙辉)

责任编辑:孙诗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