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公安局行政拘留处罚六名种植毒品原植物人员

2019-05-05 10:08: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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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济宁5月5日讯 近日,曲阜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禁种铲毒行动,组织辖区派出所重拳出击,通过多方面的巡逻排查,行政拘留、处罚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人员6名。 

  429日,曲阜市公安局南辛派出所治安拘留一名非法种植罂粟的违法人员张某祥。 

  经查:201942516时许,南辛派出所民警在市局领导和禁毒大队带领下,巡逻至曲阜市尼山镇西曼山村村民张某祥家门口时,发现门前非法种植罂粟36株(即将成熟)及180株罂粟幼苗。民警现场对罂粟植株进行铲除,并完备相关手续后报请市局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项、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张某祥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并收缴罂粟三十六株、罂粟幼苗一百八十株。     

  426日上午,曲阜市公安局南关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非法种植罂粟案,抓获违法人员王某,查获铲除罂粟55棵。  

  南关派出所在辖区巡逻排查时发现长春路西段某民房内种植罂粟,当场查获非法种植罂粟55棵,并现场进行了铲除销毁。经讯问,违法人员王某对自己非法种植罂粟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南关派出所完备手续报请局法制部门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条款,处以违法人员王某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并于当日下午将其送往曲阜拘留所执行。 

  警方提醒:无论出于何种动机,无论数量多少,私自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都是违法的,一律强制铲除,轻则受到行政处罚,重则追究刑事责任。 

    通讯员 张海霞

    

    

责任编辑:靳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