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专项整治

2019-04-12 15:47: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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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济宁4月12日讯  国家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将于4月15日起实施,连日来,曲阜市场监管局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要求,从3月中旬起在全市开展了电动自行车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此次电动自行车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整治重点:1做好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生产企业的监督抽查、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按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生产行为,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电线等配件违法行为,严把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源头关。2做好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环节的监管。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维修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发布警示信息。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假冒伪劣、冒用认证证书和无厂名厂址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等违法行为。3做好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的监管。严厉查处经营者、维修者非法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拆除限速器等关键组件行为。

  此次电动自行车安全专项整治共分三个阶段。3月中旬至4月上旬为排查摸底阶段。广泛开展宣传,深入排查,摸清辖区内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及充电器生产企业、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维修改装单位情况。4月中旬至6月下旬为整治查处阶段。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建立台账,并对存在问题的生产企业、销售维修企业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对拒不整改的行为坚决查处,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伪造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7月上旬至12月底长效监管阶段。通过专项整治,总结经验做法,剖析问题不足,及时查漏补缺,巩固整治成果,落实长效监管机制,持续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经销单位及维修改装单位的动态监管,持续加大对问题单位的检查频次,提高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随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于4月15日起实施。目前,曲阜市场监管局已摸底排查各类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销售市场主体140佘户,向经营户发送《电动自行车经营告知书》170余份。该局已通过排查发送《电动自行车经营告知书》,提醒经营户所有不符合新标准、未获CCC认证的目录车型,在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实施后将不得销售。否则,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曲阜市场监管局还通过多种宣传形式告知消费者,今后购买电动自行车应查看所购电动自行车是否执行新强制性国家标准:1、获得CCC认证;2、具有脚踏骑行能力;3、具有电驱动或和电助动功能;4、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5、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体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6、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7、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如因不相符不能登记上牌,将给自己造成不应有的经济损失。

    通讯员 刘新红 孔颖 颜丙龙

责任编辑:靳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