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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人民法院:将农民工的“纸上权益”兑成“真金白银”

2024-09-29 16:23:29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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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9月29日讯 “感谢法院,感谢法官,帮俺拿到了血汗钱……”领到工资的大妈洋溢着满意的笑容,紧握着法院的手一再表示感谢。近日,35名农民工妇女向微山县人民法院韩庄法庭和执行局法官送上书有“青天有鉴 司法为民”、“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的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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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案中的35名妇女居住在铁路轨道附近的村庄,2022年3月至10月期间受雇于某铁路运输公司,负责装铺铁路轨道石子、打扫铁路周边杂草卫生等铁路维护工作。工作完成后,该公司并没有按时结算农民工的工资,多次催要无果后,35名妇女遂向法庭求助。微山县人民法院韩庄法庭庭长刘贵芳意识到,解决该案的关键在于确认每位农民工的工资数额,从源头上化解纠纷。

  随后,韩庄法庭积极协调,联合韩庄镇矛盾调解中心、韩庄人民调解委员会、微山县公安局韩庄分局、特邀调解员以及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多方力量,成立专门工作组,力求多方合力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组多次与案涉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进行协调沟通,分析问题原因、商讨解纷方案。

  在多方努力下,铁路运输公司最终同意并确认了每位农民工的工资数额,并与工作组达成初步还款协议。尽管案涉公司后期并未如约履行其义务,但这一调解工作为随后的诉讼程序打下坚实的基础,确保了35名农民工在法律程序中拥有足够的证据支持其诉求。

  后来,铁路运输公司未按约履行还款协议,35名妇女依法起诉至法庭。原告方申请财产保全,法庭工作人员在查询公司账户无任何资金的情况下,通过多方调查,了解到案涉公司在某公司享有部分到期债权,便果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依法冻结被告方在他方的工程款161400元。被告没有调解诚意,遂依法判决被告给付35名原告1000元—9600元不等的劳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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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决生效后,35名农民工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干警迅速展开行动,第一时间奔赴冻结工程款的公司,依法实施扣划。为确保农民工在家门口领到工资款,韩庄法庭与执行局于9月20日联合组织工资集中发放仪式,并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现场监督、指导。

  现场发放工资的活动在紧张而有序的氛围中进行。韩庄法庭和执行局干警逐一核对每位农民工的身份信息,依据法院判决和执行方案,逐一发放拖欠的工资。

  2个小时的时间,劳务工资全部发放到每位农民工账户上,法院干警以实际行动解决农民工的烦“薪”事,切实将“纸上权益”兑现成了“真金白银”。(通讯员 赵恒 孟凡超)

责任编辑:徐景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