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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人民法院:新春解“薪”事

2024-02-26 22:13:3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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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2月26日讯  “谢谢法官所做的调解工作!很暖心!祝您新年快乐!”一声来自当事人诚挚的祝福,在风雪交加的寒冷天气里,温暖了邹城市人民法院办案法官的心。

  2022年2月到4月,来自安徽的小伙王某受肖某雇佣,在工地驾驶挖掘机从事挖掘土方的劳务。提供完劳务后,经过对账,肖某应支付劳务费1.8万元,但仅支付了部分劳务费,剩余劳务费1.2万元久拖不给。王某没办法,只得起诉到邹城市人民法院,要求肖某支付剩余劳务费。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将案件定到2024年2月20日上午开庭,然而开庭前一晚下了大雪,道路结冰,出行不便,肖某提前告知王某不会到庭参与诉讼。

  承办法官在得知情况后,并没有机械的按照缺席审理,而是庭前与肖某进行电话沟通,告知其可通过互联网庭审系统远程出庭。在网络庭审中,肖某认识到了自己不诚信行为的危害,当庭将剩余劳务费转给了王某。王某随即申请撤诉,同时表达了对法院干警的感谢。群众“小案”实则不小,办好每一件群众小事方显担当。一件件不起眼的“小案”,都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都饱含着群众对司法公正与效率的美好期待和向往。新的一年,邹城市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立足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作用,以“枫桥式人民法庭”示范创建为契机,完善法庭职能,不断提升智慧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司法为民意识,努力让公平正义不缺席、不迟到,让每一名群众都能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通讯员  冯之浩)

  

  

责任编辑:王利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