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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高新区人民法院: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件小案

2023-08-05 11:25:45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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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8月5日讯 近日,济宁高新区的个体工商户张女士来到济宁高新区人民法院,为承办其涉及的商标侵权纠纷案的张波法官送来一面写着“清正廉洁 热心为民”的锦旗,用这种朴实的方式向法院和法官表达谢意。

  这起案件涉及商标侵权纠纷。原来,张女士在城区一商贸城经营着一家卫浴店铺。今年4月,某家居公司以张女士售卖的商品侵犯了其商标权为由起诉张女士。法官经调查发现,张女士的店铺招牌突出使用了“某牌”字样,被拥有该商标的某家居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张女士侵害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且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求其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张女士文化水平不高、法律知识淡薄,遂结合案例向其释明法律法规,并提醒其如无明确授权,可能构成商标侵权。张女士主动向法官承认错误,表示自己无意侵权,当场表示会及时拆除招牌上的“某牌”文字标识。承办法官及时将张女士的和解意愿向商标权利人进行反馈,并会同人民调解员联合开展调解工作。几经磋商,双方最终达成调解方案,张女士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并保证不再实施侵权行为。在法官的引导下,双方共同申请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事情得以圆满解决。 

  为提高当事人的法治意识,该案处理完毕后,承办法官又再次来到张女士的经营店铺,对其进行经营风险提示,并结合知识产权审判实践从合同签订、进货渠道、资质审查等方面提出风险防范建议。张女士对法官耐心的工作态度和公平公正的司法作风给予高度评价,诚恳接受法官提出的意见建议。

  该案件的调解成功正是济宁高新区人民法院切实推动“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工作理念落实落地的一个缩影。下一步,该院将继续践行“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司法理念,用心办好案、用情办实事,以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的新时代司法工作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和需求,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通讯员 刘尧)

责任编辑:王利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