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济宁频道 > 法律 > 正文

邹城市人民法院小案“当判则判”实现服判息诉

2023-07-27 11:07:45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7月27日讯 近日,一起矛盾纠纷案件的当事人王某来到邹城市人民法院,将一面写有“细心办案认真负责”的锦旗和一封手写的感谢信交到周玉花法官手中,感谢她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认真负责、尽心尽力、公平公正。

  王某因在生病住院期间与临床病人家属孙某发生争执并互相推搡,致王某心肌梗死转入内科病房住院治疗10余天,自费花费医疗费1100余元。双方因此产生矛盾,派出所介入调解未果,王某为索要医疗费诉至邹城法院。

  本案涉案标的虽小,但当事人双方矛盾颇深,王某年龄较大、身体状况不好,孙某家属因病住院,情绪不稳定,双方的调解基础较为薄弱。纠纷发生在病患较多、相对封闭的病房内,案件事实不明朗。基于以上情况,周法官认为此案“案小事不小”。为了准确查明事实,实质化解纠纷,周法官秉持“小案不小办”的理念,因案发病房无监控,到管辖派出所调取卷宗材料,仔细翻阅卷宗材料,观看调解视频,与在场人员电话联系,详细了解案发经过,三次组织庭审活动进行法庭调查,详细梳理双方证据,总结分析争议焦点,多次组织双方耐心细致进行调解,但最终因双方互不让步致调解不成。

  为及时有效定分止争,基于法庭调查过程中对双方心理预期的把握,周法官“当判则判”,公平公正的作出了判决。宣判后,当事人双方均服判息诉。本案的依法裁判,实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通讯员  司涛涛)

责任编辑:王利平
新闻关键词:双方调解实现周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