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4月10日讯 为进一步提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骑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4月9日,济宁市汶上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电动自行车整治行动。
行动以“教育+劝导”的方式,针对骑乘电动自行车没有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进行现场教育,并讲解了安全头盔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呼吁广大群众骑乘电动自行车出行一定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做到安全文明出行。(通讯员 庄冬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