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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汶上县:消防设施不完善 检察建议督促“马上整改”

2021-11-18 14:22: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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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118 “看着近期各地发生的火灾报道,想想真是后怕!谢谢你们的及时监督,小区的消防设施终于完善了,我们住户现在心里可踏实了!”近日,济宁市汶上县一小区居民王先生对前来小区检查验收的公益诉讼检察官感激地说道。

  王先生现在住的是汶上县某社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小区,他是去年10月拿到的新房钥匙。他曾在一家超市任职,对消防知识有一定了解,住进来后,发现楼道内的消防设施不健全,存有严重的安全隐患,这让他非常担忧。

  20216月份,汶上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守护消防安全、畅通生命通道”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该小区现有楼房22栋,其17层有15栋,11层有6栋,10层有1栋,还有2栋商业楼,住有719户,其中587户、998套是回迁安置户,有2000多人已入住。在搬迁八个多月的时间里,整个消防设施竟然没有通上水,楼道处的消防栓上也没有水带和水枪。发现情况后,检察官们倒吸了一口凉气,消防安全工作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相关单位未履行属地管理职责与行业监管职责,导致消防安全隐患未得到有效解决,威胁社会公共利益。

   检察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及时向负有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的相关单位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明确相关法律法规,厘清各监管部门职责,督促其强化协作配合,依法履职尽责。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县公安局、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发展中心、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多部门及时对问题进行核实,对居民小区开展专项整治,及时为小区消防设施通上水,为消防栓配齐了水带和水枪。工作中,公益诉讼检察官还以案说法,运用鲜活案例介绍火灾发生后单位和个人需承担的主体责任、经济责任,讲解失火罪、纵火罪和消防责任事故罪等立案追诉标准,解读公益性诉讼和工作法律风险。

  “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希望检察力量的介入能够促进消防安全隐患的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为群众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我们也将持续跟进监督,坚决支持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工作。”在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会上,与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对消防机构与检察机关联合开展公共消防安全治理的创新举措给予肯定和赞许。 (通讯员 胡云龙)

   

责任编辑:谢学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