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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邹城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着力加强诉前调解指导,有效提升调解成功率

2020-11-17 15:58: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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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1月17日讯 (记者  徐景春)近年来,济宁市邹城法院围绕提升现代化诉讼服务水平,升级改造诉讼服务大厅,集中设立诉调对接中心、行政争议和解中心、执前和解中心,实行一站式柜台服务,打造人性化诉讼业务办理环境,对来诉来访群众进行分流引导,提供贴心、方便、高效服务。

     在大厅正面墙上,47名员额法官的照片吸引着步入大厅的人,彰显了邹城法院深入推进司法公开的信心和决心,更是时刻激励着每名员额法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工作职责。在大厅设立专门的当事人休息区,为每名员额法官配备了自助材料流转柜,避免了因法官外出当事人再次来院,真正从细节上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服务的人性化。

    按照“1+1+1+1”的模式,由法官、法官助理、调解员、书记员组建3个速裁团队,加强诉前调解指导,有效提升调解成功率。充分发挥诉调对接中心作用,加大诉前分流力度,当事人到法院后,由导诉台的引导员根据其诉求进行分流,对适合诉前调解的案件引导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方式化解纠纷。派出5人入驻邹城市“和为贵”社会治理服务中心,联合做好涉诉信访化解工作。

     坚持“互联网+”工作模式,推行网上立案、微信立案、网上交退费,完善自助立案功能,由专人进行指导服务,网上立案率达到100%,建设24小时法院,全天候为当事人提供自助服务,落实12368 诉讼服务热线接线规范,切实方便群众诉讼。当事人通过山东微法院、诉讼服务网,实现从立案到执行全流程在线流转和诉讼服务移动办理。

     立案庭从网上收到当事人的立案申请材料后,对案件是否符合诉前调解范围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且双方当事人均同意调解的,通知当事人到院调解时间与地点,制作诉前调解笔录,固定当事人的诉求、事实证据,整理争议焦点,并写明双方当事人无争议的事实记录在案,在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提出纠纷解决方案,帮助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对调解成功不需要出具法律文书的,随案生成电子卷宗立卷归档,调解成功需要申请司法确认或诉请出具司法调解书的,由速裁员额法官依法审查当事人的调解意见并出具调解书,大大简化办案流程、缩短办案时间。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经调解未达成一致意见的,立即转入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实现了诉前调解与诉讼程序无缝衔接。 

责任编辑:谢学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