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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检有爱 ,曲阜检察院“网开一面”背后的检察关怀

2020-10-13 14:44: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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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0月13日讯 “宽容不是纵容,我们做出这个决定,完全是从你人生负责的角度出发。曾经的过往,将随着未成年人不起诉记录封存,希望你以此为戒,始终保持一颗对法律的敬畏之心,走好自己以后的人生路,做一个对自己负责、对社会有用的人。”近日,在山东曲阜市人民检察院不公开宣告现场,检察官告诫少年小志说。

  2017年11月,小志的朋友董某某的父亲因琐事与他人发生矛盾,董某某邀集朋友李某某、赵某某(上述三人已经被判刑)和小志赶到现场将对方打伤,致一人轻伤,小志的行为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罪。考虑到小志犯罪时为未成年人,系初犯、从犯,能够主动投案,赔偿被害人并获得谅解。在多方听取意见,综合考察评估后,曲阜市人民检察院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决定对小志作出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限为六个月,小志就这样开始了他的“附条件考察”,“弯路”回归。

  帮教考察

  针对小志犯罪原因、家庭情况、成长经历和社交情况,检察官制定针对性考察帮教方案。考察期内,检察官对小志多次进行行为矫正干预和心理疏导,开展“家访式”亲职教育,小志能够遵纪守法、服从监督,深刻反省、真心悔过。

  不起诉宣告和训诫

  为了让不起诉更有庄严性,让涉罪未成年人明白训诫教育不是走过场。曲阜市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9月17日举行不起诉不公开宣告仪式,对小志进行不起诉宣告和训诫会,现场邀请了公安机关办案民警、小志的法定代理人、指定辩护人及人民监督员等人参加。

  首先,承办检察官宣读了对小志的不起诉决定书,就案件定性、不起诉理由充分释法说理,并对小志进行了深入地训诫教育,敦促其改过自新。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检察官分析了小志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并从向上向善角度对小志提出了建议。

  “我一定会真心悔改,好好做人。”小志低着头,认真表态。

  曲阜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颜涛在宣告仪式后表示:“检察官在我们的见证下,通过庄重的检察宣告对被不起诉未成年人释法说理,开展训诫教育,促使涉罪未成年人深刻反思,承诺悔改,既体现了司法温度又不失司法威严。”

  注重检察宣告的仪式感、现场感,能够增强司法威严。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不起诉宣告、训诫,能够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精神和心灵起到深刻的感化和教育警醒作用,同时也是一堂意义特殊的亲职教育课,为监护人更好地履行监护职责,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具有积极作用。

  (通讯员 李学)

责任编辑:谢学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