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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上检察:打造信息化“三大平台”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2019-11-28 10:06: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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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1月28日 为全面提升刑事检察人权保障工作水平,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近年来,山东省汶上县人民检察院依托信息化手段,搭建涵盖三大系统的管理平台,全方位保障在押人员及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有效解决了看守所审前在押率高、帮教管理不到位等情况。 

  检察官电子约见系统,开辟在押人员维权“直通车”。为每名在押人员配备配置个人信息腕带。在押人员需要约见检察官时,可以使用腕带通过电子约见系统进行呼叫,系统会自动向检察官手机发出在押人员约见短信,检察官收到短信后及时安排约见。2016年以来,平台收到约见信息213条,受理控告申诉35件,帮助在押人员解决困难57件。 

  应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系统,畅通律师执业“快车道”。依托门户网站,开通了“举报控告申诉” “侵权投诉”“请求会见”“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申请(刑事拘留阶段)”等功能模块。律师按照页面提示输入相关信息,不仅能获知代理案件的进展情况,还能在网上选择日期和时段提出会见请求,代理犯罪嫌疑人控告申诉和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如在押人员徐某某的辩护律师受其委托,通过该平台检举汶上县某涉嫌犯罪的线索,检察院据此依法查处了一起滥用职权案件,法院均已作有罪判决。 

  刑事被执行人权益保障系统,拓展法律监督“新空间”。在押人员的近亲属和社区矫正对象可登陆本院官网, 通过平台设置的功能模块提出诉求。检察人员受理诉求信息后,及时进行回复和办理,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有效解决在押人员近亲属和社区矫正对象反映的超期羁押、超时超强度劳动、社区矫正监管违法等问题。如汶上县某中学学生杜某某因与同学发生口角将其打伤而被逮捕。杜某某的母亲在积极赔偿受害人获得谅解后,通过该平台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检察院仅用3天时间,就向公安机关发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并被采纳。 

  汶上县人民检察院信息化“三大平台”平台的运行,实现了对在押人员及社区矫正对象的动态管理及全程监控,打造了刑事检察人权保障的新模式。 

  (通讯员  郭广福) 

   

责任编辑:孙诗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