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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闻网济宁讯(通讯员 董海亮 焦玉华) 邹城市香城镇把控制出生婴儿性别比作为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切入点,夯实基础,强化责任,严格落实,措施硬,效果好。
层层落实工作责任。逐家逐户摸清本镇已婚育龄妇女的底数,49岁以下的育龄妇女全部签定《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合同》,实行一个合同书管到底的办法,把孕情管理纳入《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合同》之中,确保全部签定,真实到位。各村对违法对象,召开会议研究,拿出具体的措施,与经济挂钩,修订《村民自治章程》,并上报镇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摸清持证人员、在孕人员的具体去向,全部建立专门的管理档案,录入微机,实行人盯人的办法跟踪管理,防止人为因素造成私自流引产。对出现私自流引产的村实行一票否决,纳入重点管理,并严格按照《香城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追究责任。
严厉惩处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杜绝选择性流引产。计生办与卫生部门大力配合,对医疗单位和个体行医人员,层层签订《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流引产责任书》,加大督查和打击力度,一旦发现这方面的违法行为,将严厉惩处有关责任人。依据《村民自治章程》和签定的《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合同》对违约户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对村五职责任人,镇里根据造成的后果如何,进行相应的处理,或通报批评,或组织谈话,或免职处理。
实行双向责任追究。对全镇各级党政一把手、镇、村计生专职人员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欺骗组织、被动应付等行为严肃追究责任,该处罚的一定处罚,该处理的一定处理;对实行选择性流引产和鉴定胎儿性别的当事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王蓓蓓